您當前的位置 :首頁 > 資訊 > 今日頭條
投稿

加刑改判!香港非法“占中”主要參與者黃之鋒等被判即時入獄

2017-08-17 23:00:47 來源:環(huán)球網(wǎng) 作者: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

 

羅冠聰(左起)、黃之鋒及周永康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立。

  【環(huán)球網(wǎng)綜合報道】香港“眾志”秘書長黃之鋒、主席羅冠聰及“學聯(lián)”前秘書長周永康,于2014年9月26日沖擊俗稱“公民廣場”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廣場。三人事后被檢控,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立,惟律政司不滿三人判刑過輕而提出刑期覆核,要求改判三人實時監(jiān)禁。香港東網(wǎng)8月17日報道稱,高等法院于今午(17日)宣判,黃之鋒、羅冠聰及周永康抵高院后,法庭裁定律政司覆核得直,黃之鋒判囚6月、羅冠聰判囚8月,周永康判囚7月,即時入獄。

  開庭前,法院內(nèi)外共有近百名支持及反對判囚的人士示威,當中支持判囚的“保衛(wèi)香港運動”10名示威者拉起橫額,并寫上“煽動犯法,拉佢入冊”,以表示支持律政司覆核涉案三人的刑期,他們又認為法庭應把三人實時收監(jiān)及不可輕判,以達阻嚇作用。

  此前,黃之鋒及羅冠聰分別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,而周永康就因為已獲外國大學取錄而判緩刑1年。三人于案件裁決后,已表明不會提上訴。

  案犯三人均為非法“占中”主要搞手和參與者。此前,羅冠聰因在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時,私自篡改誓詞,改變宣誓形式,及作出不莊嚴和不真誠的表現(xiàn),已于2017年7月14日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宣誓沒有效力,議員資格被取消。黃之鋒則多次與“臺獨”勢力和國外反動勢力串聯(lián),發(fā)表“港獨”言論;在今日法院判決前,黃仍然表示對投入和參與有關行動,感到“非常榮幸”。

  據(jù)了解,根據(jù)香港《立法會條例》及《區(qū)議會條例》,任何人在選舉提名當日或選舉當日正因服刑而受監(jiān)禁,又或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判處監(jiān)禁超過3個月,不論是否獲得緩刑,于判監(jiān)后5年內(nèi),都會喪失在選舉中被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。此次改判后,三人已無法參與明年初將要進行的立法會補選、2019年區(qū)議會換屆選舉、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。

責任編輯: 孫麗
版權聲明:
·凡注明來源為“今日報道網(wǎng)”的所有文字、圖片、音視頻、美術設計和程序等作品,版權均屬今日報道網(wǎng)所有。未經(jīng)本網(wǎng)書面授權,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、轉(zhuǎn)載或建立鏡像。
·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,均轉(zhuǎn)載自其它媒體,轉(zhuǎn)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(wǎng)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
不良信息舉報信箱 網(wǎng)上投稿
關于本站 | 廣告服務 | 免責申明 | 招聘信息 | 聯(lián)系我們
今日報道網(wǎng) 版權所有 Copyright(C)2005-2016 魯ICP備16043527號-1

魯公網(wǎng)安備 37010402000660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