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27日下午經表決,決定任命李干杰為環(huán)境保護部部長,決定任命王蒙徽為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部長。
李干杰簡歷:
1981.09—1986.07,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核反應堆工程專業(yè)學習,獲工學學士學位;
1986.09—1989.07,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核反應堆工程及安全專業(yè)碩士研究生,獲工學碩士學位;
1989.07—1991.09,國家核安全局北京核安全中心助理工程師、工程師;
1991.09—1993.01,在法國核安全與輻射防護研究院進修;
1993.01—1993.03,國家核安全局項目官員;
1993.03—1998.07,國家核安全局主任科員、副處長、處長;
1998.01—1999.01,掛職任湖南省平江縣委副書記;
1999.01—2000.07,中國駐法國大使館科技一等秘書;
2000.07—2001.07,國家環(huán)?偩趾税踩菊幖壐刹、副司長;
2001.07—2002.07,國家環(huán)?偩趾税踩行闹魅危ㄕ旨墸┘纥h委副書記;
2002.07—2005.07,國家環(huán)保總局核安全司司長兼核安全中心主任、黨委副書記;
2005.07—2006.12,國家環(huán)?偩趾税踩舅鹃L;
2006.12—2008.03,國家環(huán)境保護總局副局長、黨組成員、國家核安全局局長;
2008.03—2016.10,環(huán)境保護部副部長、黨組成員、國家核安全局局長,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委員;
2016.10—2017.05,河北省委副書記;
2017.05—,環(huán)境保護部黨組書記。
王蒙徽簡歷:
1978.03——1983.07,在清華大學建筑系建筑學專業(yè)學習,獲工學學士學位;
1983.07——1989.03,清華大學建筑系學生工作組副組長、輔導員、系黨委委員、學生工作組組長;
1989.03——1993.02,清華大學建筑學院院長助理、黨委副書記、講師、副教授(其間:1984.09—1989.12,在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建筑設計與理論專業(yè)學習、獲工學碩士學位;1987.11—1988.06,波蘭華沙工業(yè)大學建筑系進修);
1993.02——1995.08,掛職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;
1995.08——1998.01,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(其間:1996.12—1998.11,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投資系投資管理專業(yè)在職碩士研究生課程班學習);
1998.01——1998.09,廣東省廣州市建設委員會鄉(xiāng)鎮(zhèn)處處長;
1998.09——2000.11,廣東省廣州市城市規(guī)劃局副局長、黨委委員;
2000.11——2001.06,廣東省廣州市城市規(guī)劃局副局長、黨委委員兼市城市規(guī)劃編制研究中心主任;
2001.06——2002.07,廣東省廣州市城市規(guī)劃局局長、黨委委員兼市城市規(guī)劃編制研究中心主任;
2002.07——2003.01,廣東省廣州市城市規(guī)劃局局長、黨委委員;
2003.01——2003.05,廣東省廣州市城市規(guī)劃局局長、黨委委員,廣州市番禺區(qū)委副書記、代區(qū)長、區(qū)長;
2003.05——2004.05,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(qū)委副書記、區(qū)長(其間:2002.09—2006.12,在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城市規(guī)劃設計與理論專業(yè)博士研究生學習,獲工學博士學位);
2004.05——2004.07,廣東省汕尾市委副書記、代市長;
2004.07——2008.09,廣東省汕尾市委副書記、市長;
2008.09——2008.10,廣東省云浮市委書記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;
2008.10——2011.12,廣東省云浮市委書記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;
2011.12——2013.05,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、黨組成員;
2013.05——2016.08,福建省委常委、廈門市委書記;
2016.08——2016.12,遼寧省委常委、沈陽市委書記;[1]
2016.12——2017.05,遼寧省委副書記、沈陽市委書記。
2017.05——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黨組書記[4]
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,第十屆中共廣東省委委員,第九屆中共福建省委委員、常委,福建省十二屆人大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