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省教育廳今天發(fā)布《關于做好2017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小學一律免試就近入學,初中實行對口劃片招生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,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生源。通知還要求:
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,全省不作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,由設區(qū)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(guī)及學齡人口變化、教育供給等實際情況統(tǒng)籌確定。
加強對傳統(tǒng)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的監(jiān)控,不得以在家學習、接受“私塾”“讀經班”等培訓替代國家統(tǒng)一實施的義務教育。
積極推行多元評價、等級錄取或“分數+等級”的中考招生錄取模式,進一步完善綜合錄取、特長錄取和推薦錄取等辦法。指標生分配比例不低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60%。
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。
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并在學籍系統(tǒng)進行標注,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。
根據殘疾兒童少年實際情況,實施“一人一案”,讓每一名殘疾兒童接受適合的教育。
學生沒有報到入學的,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,嚴禁搶注學籍。不得隨意拷貝或向社會泄露學生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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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省教育廳
關于做好2017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
魯教基函〔2017〕8號
各市教育局:
為貫徹落實《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?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罚ń袒2016〕4號)和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 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一廳〔2017〕1號)精神,進一步做好我省2017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,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
(一)全面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制度。小學一律免試就近入學,初中實行對口劃片招生。各地要科學劃定公辦學校的招生范圍,嚴格按照學區(qū)進行招生,有條件的可實行彈性學區(qū)或多校劃片招生。民辦學校的招生政策由設區(qū)市統(tǒng)籌制定,跨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招生的民辦學校,應在新生報到后2周內將招生結果報送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,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生源,不得通過舉辦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合作選拔學生,不得以各類競賽、考試證書、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或參考。
(二)做好控輟保學工作。適齡兒童年滿六周歲應當接受義務教育。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,全省不作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,由設區(qū)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(guī)及學齡人口變化、教育供給等實際情況統(tǒng)籌確定。加強對傳統(tǒng)控輟保學重點群體的監(jiān)控,不得以在家學習、接受“私塾”“讀經班”等培訓替代國家統(tǒng)一實施的義務教育。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暫緩入學的,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,獲批準后方可緩學。適齡兒童、少年未按相關規(guī)定接受義務教育的,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、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,并在義務教育年限內為輟學學生保留學籍。
二、高中學校考試招生
(一)加強考試管理。切實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各環(huán)節(jié)的組織管理,進一步強化考試基本能力建設,提升命題、閱卷等工作質量和水平,嚴肅考試工作紀律,嚴格落實考試保密制度,堅決杜絕泄題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,確保考試工作安全、結果公平公正。各初中學校要加強考試紀律和誠信教育,提高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。
(二)推進招生錄取模式改革。積極推行多元評價、等級錄取或“分數+等級”招生錄取模式,進一步完善綜合錄取、特長錄取和推薦錄取等辦法。擴大學校招生自主權,逐步實現由高中學校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方法,在規(guī)定的招生范圍、標準和計劃內自主錄取學生。要給予有條件的高中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,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(chuàng)新潛質的學生,推動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發(fā)展,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(fā)展需要。建立高中階段學校統(tǒng)一招生平臺,統(tǒng)籌做好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招生工作。
(三)規(guī)范招生行為?茖W編制招生計劃,按照普職招生規(guī)模大體相當和嚴格控制大班額的要求核定招生計劃并嚴格執(zhí)行。完善優(yōu)質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,分配比例不低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60%。嚴格規(guī)范學校招生行為,嚴禁違規(guī)跨區(qū)域和擅自提前招生,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。學校要將自主招生的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減少和嚴格控制高中招生加分項目與分值,取消體育、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,完善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。
三、特殊群體入學
(一)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。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,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、以公辦學校為主,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(zhèn)發(fā)展規(guī)劃和財政保障范圍。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,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,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城區(qū),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。教育行政部門要提前公開學?沼鄬W位、入學條件、入學程序等,積極推行通過信息平臺實行入學申請登記。加強隨遷子女教育管理服務,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,實行混合編班和統(tǒng)一管理,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。
(二)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。中小學校要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并在學籍系統(tǒng)進行標注,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與民政部門對接,重點做好無人監(jiān)護、失學輟學、無戶籍等重點農村留守兒童就學保障工作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鄉(xiāng)鎮(zhèn)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指導各中小學校、村(居)民委員會采取電話溝通、入戶家訪等方式,對不在學的農村留守兒童逐一核查,及時聯系并做好勸返、登記和書面報告工作,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。
(三)做好殘疾兒童入學保障工作。完善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、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、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體系,根據殘疾兒童少年實際情況,實施“一人一案”,讓每一名殘疾兒童接受適合的教育。要優(yōu)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,就近安排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。擴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規(guī)模,增加招生類別,提高招生能力。扎實開展送教上門工作,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(guī)范、有效的送教服務,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受教育的權利。
(四)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入學保障工作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對接扶貧工作部門,了解本地區(qū)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,重點關注入學率、鞏固率等關鍵指標,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失學、輟學兒童的登記、勸返、報告工作,保障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完成義務教育。
四、新生學籍管理
各地各學校要認真落實《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(guī)定》,進一步規(guī)范學生學籍管理。新生入學報到后,原來已有學籍的,接收學校要通過全國學籍系統(tǒng)為學生轉接學籍,實現“人籍一致”;原來沒有學籍的,要為學生新建學籍。學生沒有報到入學的,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,嚴禁搶注學籍。加強學生信息管理,不得隨意拷貝或向社會泄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