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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文登法院六項措施加固虛假訴訟“隔離墻”

2019-03-19 01:19:34 來源:今日報道網(wǎng) 作者:時紅霞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

   為嚴格防范個別當事人惡意串通提起虛假訴訟,堅決打擊擾亂正常訴訟秩序的惡劣行為,維護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,山東文登法院積極研究對策,從六方面入手,加大了對虛假訴訟案件的防范、排查和打擊力度。近年來,依法查處11件虛假訴訟案件,對8名制造、參與虛假訴訟的虛假訴訟參與人依法了采取拘留、罰款等強制措施。

    一是增設虛假訴訟立案警示引導誠信訴訟。在機關立案庭和五處基層法庭立案窗口醒目位置設置警示宣傳標識,列明審判實踐中常見的虛假訴訟行為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。同時在立案材料中的“人民法院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”中明確告知參與虛假訴訟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,爭取在立案環(huán)節(jié)打消一些當事人獲取不當利益的念頭,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,誠信訴訟。
    二是實行關聯(lián)案件提示。對疑似虛假訴訟案件,要求立案人員必須通過“審判業(yè)務管理系統(tǒng)”查詢當事人是否有其他案件,盡可能全面掌握當事人和案件標的的訴訟記錄,并在卷宗中注明,以提醒案件承辦人審查。
    三是注重無爭議案件審查。強化法官識別虛假案件的責任心和工作能力,要求法官對雙方無任何異議、容易調解的案件,特別對民間借貸、離婚析產、以物抵債等虛假訴訟高發(fā)領域的案件,以及對當事人身份關系密切、證據(jù)自認積極、抗辯意愿消極、調解要求強烈的糾紛,要保持高度警惕,加大證據(jù)審查力度,防止被誤導而作出錯誤裁判。
    四是注重執(zhí)行異議審查。要求執(zhí)行法官尤其對給付房產、車輛等涉重大利益的財產權屬類案件,嚴格審查債權或物權來源是否合法、真實,并盡量在標的物所在地通過預先公示執(zhí)行等形式,加大公開力度,收集執(zhí)行異議,嚴把案件的執(zhí)行關口。在第三人撤銷之訴、案外人執(zhí)行異議之訴、案外人申請再審等案件審理中,發(fā)現(xiàn)已經(jīng)生效的裁判涉及虛假訴訟的,及時予以糾正,保護案外人訴權和實體權利。
    五是嚴厲制裁虛假訴訟行為人。對確認的虛假案件行為人堅決采取司法強制措施,尤其對協(xié)助當事人提起或參與制造虛假訴訟的律師,及時向司法行政部門反饋建議予以嚴厲懲處。加大打擊虛假訴訟典型案例宣傳,公開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,最大限度震懾不法行為人。
    六是形成聯(lián)動打擊機制。加強與公安機關、檢察院、上級法院的溝通聯(lián)絡,在案件可能使國家和公共利益遭到損害時,及時將案件情況通報給檢察機關,對涉嫌構成犯罪的,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。同時積極探索建立虛假訴訟失信人名單制度,將虛假訴訟參與人列入失信人名單,加大制裁力度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責任編輯: 孫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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