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將李達為人正直、淡薄名利,大公無私、清廉律己,注意言傳身教來嚴格教育和影響及約束家屬子女的言行。這方面的風范一直傳為佳話。
“棉衣一律不換”
早在革命戰(zhàn)爭年代,李達作為共產(chǎn)黨的軍中干部,就養(yǎng)成了清廉律己、克己奉公的優(yōu)良品質(zhì)和工作作風。
抗戰(zhàn)歲月中有一年初冬,八路軍一二九師師部給大家發(fā)放棉服,發(fā)到劉伯承的妻子汪榮華手里的棉衣又肥又大,試穿后感覺很不合身。她便抱起這套棉衣,跑去師部找分管此事的李達參謀長了,想讓他給重新?lián)Q一身。
李達
沒有想到的是,李達硬是態(tài)度不客氣地不給她換,并且按原則辦事地解釋道:“師里有規(guī)定,發(fā)什么就是什么,一律不換。”
待汪榮華剛剛出門,卻看見李達的老婆齊珂也拿著棉衣跑了過來,瞧那陣勢也是要換套合適的。沒想到,李達同樣也拒絕了她。
1955年春,李達從西南軍區(qū)調(diào)到北京工作,住進了南長街附近胡同的一個小院里,幾十年再沒有搬過家。
1972年,李達任副總參謀長后,管理部門來南長街看房子,認為院子太小了,不符合副總參謀長住所標準。要給李達另找住所。李達連連搖頭說:“什么二級部三級部的,我住就是標準。”
大兒子當了一輩子農(nóng)民
李達出生在陜西省眉縣橫渠鎮(zhèn)橫渠村。李達參加革命前曾在老家與原配夫人張氏生有一子,名叫李如龍。李如龍因父親早年投身革命,從小就在老家務農(nóng)。1949年7月,李如龍和本鄉(xiāng)王家堡村的姑娘喬玉花結婚,一個月后有人帶他趕赴武漢見了父親一面。這時他才知道父親不僅活著,還做了“高官”。
1959年三年困難時期,李如龍實在餓得不行了,悄悄去了趟北京,想讓父親給自己找份養(yǎng)家糊口的工作,最起碼也不再讓全家人餓肚子吧?沒料到父親卻一口拒絕了:“我是農(nóng)民的兒子,也該有個兒子當農(nóng)民。不要因為我做了官,兒子就不能當農(nóng)民了!”李如龍一看沒指望了,就打算回老家。他又委婉地提出眉縣政府領導希望父親能關照一下眉縣時,李達生氣地說:“我這將軍是全中國的,不是為眉縣當?shù),以后不要再提這事了!”萬般無奈,李如龍決定回家……
1974年,李如龍的次子李未平已經(jīng)18歲了,想到部隊當兵去。體檢都合格了,卻不知啥原因沒走成。李如龍硬著頭皮領上李未平去北京求求父親。李達對孫子第一句話就問:“你是不是共青團員?”得知孫子不是時,李達說:“你回去后要好好勞動鍛煉,在政治上要求進步,爭取入團,說不定人家就會看上你!”
回到老家的李未平在生產(chǎn)隊里拼命干活。由于表現(xiàn)突出,他很快就加入了共青團,第二年驗兵后終于如愿以償,光榮地成了部隊一名汽車修理兵。
李未平在新疆服役表現(xiàn)突出而提干,組織決定準備再提升一級,表都填了,爺爺李達卻表示不同意。他告訴部隊領導要對李未平繼續(xù)嚴格要求,再多多考驗一下。李未平轉業(yè)后要求回陜西,也被李達拒絕了,最后還是留在了新疆。
“個人恩怨沒有什么可計較的”
1961年7月,李達率中國人民國防體育協(xié)會代表團赴蘇聯(lián)訪問,代表團抵達莫斯科后,中國駐蘇聯(lián)大使館按規(guī)定發(fā)給李達150盧布,作為零用錢。時值“三年困難”的最后一年。國內(nèi)的日用品和食品都嚴重匱乏,李達本可以用這150盧布給家里買些東西帶回去。但誰也沒想到,他只花40盧布買了兩罐辣椒醬,其余的100多盧布,都在臨回國前交還給了大使館。有人猜想,這兩罐辣椒醬大概是李達為自己買的?苫氐奖本┮院,李達將兩罐辣椒醬送給了國家排球隊。
“文化大革命”一開始,李達就被打成“三反分子”、“賀龍安插在體委的黑干將”和“二月兵變的參謀長”,遭到了批斗和關押達4年多之久,身心都受到很大的摧殘。
1972年10月,李達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。其間,李達曾赴蘭州軍區(qū)視察部隊。一次,當蘭州軍區(qū)司令員杜義德同李達談起“反教條主義運動”的往事的時候,李達只是淡然地說:“過去了的事情己經(jīng)過去了,個人恩怨沒有什么可計較的,我們還是向前看吧。”
1980年初,李達由副總參謀長的崗位上退下來,被任命為中央軍委顧問。
李達和孩子們
李達總愛提起劉伯承元帥的一段話:“不管你當多大的官,一個口令能讓幾萬人立正。但你要切記,這一點權力是黨給的,是人民賦予的。你自己沒有什么了不起,你決不能自我膨脹,不能忘乎所以!”他以劉帥的告誡以此提醒周圍的同志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