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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搶劫后留欠條,還構成犯罪嗎?濟南刑事律師為您進行法律分析

2018-01-04 15:12:41 來源: 作者: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

 

 

搶劫后,留下欠條,日后把錢還給受害人,是不是就不構成犯罪了?

奇葩劫匪搶劫后留欠條

浙江臺州一男子,被高利貸逼債,走投無路,想搶劫搞點錢。

于是男子帶著口罩,拿著斧子,在地下車庫伺機作案。男子盯上了獨自坐在寶馬車上的姑娘小孫。

“搶劫!”男子沖小孫揚了揚手里的斧子。

男子坐進車里,用膠帶將小孫的雙手綁住,然后開車去銀行,問小孫要了銀行卡密碼,從小孫的銀行卡里取了29000元。

取完錢后,男子借了紙和筆,給小孫寫了一張欠條,并寫下了身份證號和手機號,承諾一定會還錢,把銀行卡和欠條交給小孫,帶著斧子走了。

 

屏幕快照 2018-01-02 下午2.18.07.png

 

男子構成搶劫罪嗎?還是民間借貸?濟南刑事律師王玉琴為您進行法律分析:

男子構成搶劫罪。

搶劫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,強行當場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。男子為還高利貸想搶劫,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使用斧子威脅并綁住小孫雙手的方法,強行劫走小孫銀行卡,逼問出小孫銀行卡密碼,當場從銀行卡中取出29000元。男子的行為具備搶劫罪的全部構成要件,構成搶劫罪。

男子與小孫之間不存在民間借貸關系。根據(jù)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民間借貸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。民間借貸的借貸雙方都是自愿的,男子拿著斧子,小孫出于自己安全考慮才把銀行卡和密碼交給男子,小孫不是自愿的,因此,男子即使給小孫寫了欠條,他們之間也不成立民間借貸關系。沒有拿著斧子去借錢的!

搶劫后寫欠條,民間借貸的形式,掩蓋不了搶劫的實質(zhì),男子構成搶劫罪。

是不是只要還錢了,男子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了?

男子很天真,認為只要自己以后把錢還上就沒事兒了,取錢時還一度把口罩摘掉。

真是圖樣圖森破!男子已經(jīng)搶走了錢,搶劫已經(jīng)既遂,已經(jīng)構成犯罪!既然構成犯罪,就必須接受刑罰的嚴懲,這可不是還錢就能了事的!錢要還,牢也得坐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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